总务处是学校的重要职能部门,包括后勤服务保障和基建两部分,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和基建工作的规划、组织、监督、协调、实施等。总务处下设工程项目管理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科、综合管理科、能源与动力保障中心、公房管理中心、饮食服务中心、医务室共七个科室。
工程项目管理科
1、负责学校新建、改扩建等校区总体规划及市级重点项目、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年度预算申报工作。
2、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一案两书的编制、上报审批和建设专项财政资金的申请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施工前规划、人防、节能评估、地质灾害评估、岩土勘察、水土保持、环境评估、图纸审查、施工许可证等前期工作。
4、协助国资处完成基建项目施工、设计、监理、咨询、勘察等单位的招标工作。
5、负责基建项目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单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6、协助审计处、监理单位完成工程签证单、设计变更(洽商)的审核工作。
7、负责基建项目施工及相关服务合同台账的执行和统计工作。
8、负责基建项目竣工验收、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档案验收等工作。
9、负责基建项目的结算报审工作。
10、协助财务处完成工程决算及资产转固工作。
11、负责基建项目(非服务、货物类)档案整编并录入校档案室的相关工作。
12、负责向教委上报工程进度和完成投资情况并在市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完成项目调度工作。
13、负责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上报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安排及市级财政资金三年滚动计划安排的相关报表及报告。
14、负责向市统计局上报统计月报和年报并完成统计平台联网直报。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科
1、负责学校基建、修缮工程的现场协调与管理工作。
2、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竣工验收及工程竣工后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水、污管网、建筑物、构筑物等公共设施的维护及修缮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各部门的维修、改造任务并制定年度维修、改造计划。
5、负责学校零修、碎修工程施工项目日常监督、沟通及协调的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电梯管理工作。
7、负责东、西校区的夏季防汛工作。
8、负责重大活动的水、电保障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管理科
1、负责学校校园环境整治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环境物业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及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5、负责学校快递岛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工作,两校区通勤用车管理工作。
7、负责协助处领导组织传达贯彻各级文件往来。
8、负责总务处年度总结、计划、文件、档案、公章等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9、协助处领导搞好本处与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协调工作。
10、负责联络总务处退休人员相关事宜。
11、负责总务处人员考勤及年度考核收集、报送工作。
12、负责总务处办公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及报销等工作。
13、负责新生接站管理工作。
14、负责学校固定办公电话管理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能源与动力保障中心
1、负责学校整体能源规划及部署的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水、电、暖、气、排污的运行保障工作。
3、负责学校电力、中央空调、热力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校内日常节能工作及商业活动的能耗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大型活动临时保电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房管理中心
1、根据学校公房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思路,提出公房资源分类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各类公房资源具体配置方案及考核评价标准。
2、保证学校各类公房正常使用,代表学校行使公房资源权属管理工作。
3、监督管理各类公房的使用状况,统一调配全校公房资源。
4、负责学校各类场馆、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及使用工作。
5、负责学校各类公房的统一维护工作。
6、对学校公房资源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公房资源的有效利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医务室
1、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日常门急诊诊疗、转诊工作。
3、负责学生军训及学校大型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4、负责健康驿站管理工作。
5、负责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防治和宣传工作。
6、负责学生因病休学、退学、复学等审批工作。
7、负责大学生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8、负责教职工医保相关、医药费审核报销工作。
9、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信息及财务等工作。
10、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
11、负责新生入学体检、教职工体检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2、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与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实施卫生监督与业务指导,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饮食服务中心
1、负责组织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重点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天津市规章条例、学校制度、业务技术、饮食卫生、治安消防知识、职业道德教育的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饮食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对餐饮公司、商业街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实施监督考核,压紧压实相关责任的管理工作。
4、负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60号令》,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食堂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负责按照教委要求,实施统一采购的管理工作。
7、负责保证学校日常餐饮供应及大型活动餐饮保障管理工作。
8、负责完成食堂、供货商、商业街账目核对及结转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