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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中心召开教委春季食品安全检查任务部署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推动会议
2019-03-20 11:58 总务处 

   3月19日,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梁鹏组织我校全体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堂负责人召开会议,对2019年教委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部署并对教委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文件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上,梁鹏副主任传达了《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餐〔2019〕2号)的内容,《市教委关于转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教基建后勤函〔2019〕11号)的内容,以及《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指南(2019版)的通知》(津教委〔2019〕2号)的内容(以下简称“市教委工作指南”)。对该市教委工作指南进行了详尽的任务分解及解读,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做好对各食堂员工的培训工作,督促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签署食品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层层落实明确责任人,划分责任区域。同时,梁鹏还要求在食堂自查阶段,食堂管理员要对照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市教委工作指南的要求,逐条逐项对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并向饮食服务中心汇报自查情况(包括检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 

   同时,要求对食堂所有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无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对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过期、变质、索证资料或标识不全的食品原料依法依规处理;对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容器、餐饮具及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洗,要保证所使用食材新鲜,加工时要烧熟煮透,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严禁食堂自制或外购冷荤菜,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检查对过期、变质、索证资料或标识不全的食品处理情况;检查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容器、餐具清洗保洁和加工场所的卫生清洗情况;检查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和记录等情况;检查食品安全承诺书、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情况;检查学校与餐厨废弃物清运单位签订的清运协议情况;按照教委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和规范,将此次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会上还在集中学习了《市教委关于转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教基建后勤函〔2019〕11号)文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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