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学院文件
农院政〔2025〕43号
关于印发《天津农学院公务车有偿使用试运营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天津农学院公务车有偿使用试运营方案》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6月11日
天津农学院公务车有偿使用试运营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务车有偿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行政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试运营方案,试运营期限为1年。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纳入公务车管理范围的车辆,以及因公使用公务车的二级单位。
二、有偿使用原则
1. 公务车有偿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车辆使用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2. 公务车有偿使用费用应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偿使用方式
1. 按次:根据用车需求,按公里计算费用。
2. 包车:根据用车需求,按天计算费用。
公务车有偿使用范围限天津市辖区内,有偿使用费用标准见附表1。
四、管理流程
1. 用车申请:用车单位原则上需提前2天向党(校)办提交用车申请,明确用车时间、地点、车型等需求。
2. 审批流程:党(校)办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用车需求符合规定,并进行车辆调度。
3. 费用结算:用车结束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计算费用,并进行校内结算。
五、监督与考核
1. 相关管理部门应对公务车有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车辆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2. 对于违反规定用车或造成车辆损坏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天津农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3. 将公务车有偿使用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按照不超过总盈余的30%纳入车队超工作量绩效发放范围。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校)办、总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试运营期间公务车有偿使用价格表(试运营)
2. 天津农学院行政有偿用车申请表
3. 车队超工作量绩效分配方案(试行)
天津农学院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