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分娩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1、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
2、手术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顺产不需此项);
3、诊断证明书原件(盖诊断证明章);
二、终止妊娠(流产)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1、流产《诊断证明书》原件并注明流产时间(盖诊断证明章);
2、手术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
三、异地分娩(限异地分娩登记人员)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产前检查:门诊票据(盖现金收讫章)、明细、有药品的需有处方。
住院:
1、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
2、手术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顺产不需此项;
3、住院票据(盖现金收讫章);
4、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5、诊断证明书原件(盖诊断证明章)
注: 1、东校区送交东校医务室滕红君大夫,西校送交西校医务室白玥老师。
2、 所需材料如有变动以当年医保规定为准。
3、 凡在私立医院(非医保定点)、境外分娩的相关报销事宜请咨询医务室。